2006/03/18 14:46
話說上週六,我又到公司加班,回到家過了晚餐時間,Brad已經吃過,我只好自己在外頭找吃的。
我將車停在馬路口,走進熱炒店買份羊肉炒麵果腹,結完帳才一回頭,一台中古BMW停在我的車後,正準備開出去。
『完了,這下一定擦到。』我心想。
心裡才剛想完,車子後面保險桿被BMW擦撞的晃動起來,一個箭步上前攔住BMW,BMW車主見狀馬上下來查看怎麼一回事。
『我有擦到妳的車嗎?』一個年輕人,約莫20歲出頭,車上還有一個辣妹。
『當然有擦到,你的車停我車這麼近,怎麼可能轉的出去,你看已經刮到一大片了。』我非常不悅的說著。
『那我賠你500元好了。』年輕人朝我的車望了一下便說著。
『500元?怎麼可能修好,已經掉漆了。』哼,500元就想打發我,這下我更生氣。
『那賠你1000元好了。』年輕人還是很爽快的說著,這時辣妹已經下車。
『不行我要叫警察,因為我的車險如果沒有警察筆錄處理,保險公司不會理賠。』幾次車禍經驗,讓我學乖了,我非常堅持的打了電話報警處理。
不一會交通警察來了,交警看了一下,訊問過我們之後開始寫起報告。
另一位交警則建議我和他和解,交警認為車子沒有很嚴重的碰撞,僅是BMW車子的護條刮傷,雖然有一點點的擦痕,如果去美容一下應該可以處理。
這時辣妹不知跟他說了什麼,年輕人再度提出1000元和解。
我考慮了幾分鐘,又檢查了一下車傷,似乎也沒有想像中的嚴重,於是我決定聽從警察建議,用美容來處理車傷,1000元正式和解。
今天幸好被我親眼看到,才能將兇手抓個正著,事後他只賠1000元,也總比之前常常莫名其妙被刮傷,索賠無門的好,但碰上這種事總是觸眉頭。
不過,愛車的霉運似乎還沒有過去,隔天又發生了電瓶沒電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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