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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02/16 13:26
情人節那晚,才開車出公司不到一百公尺,就發現附近周邊道路已經塞到爆,完全動彈不得,心想這下慘了,原定計畫和
Brad 晚上8點碰面,這下肯定遲到了,只好先打電話通知他一聲,以免他等不見人發脾氣。晚餐在新店家樂福7樓的sky-lark用餐,幸好我們有訂位,但是到了餐廳已經是晚上9點15分了,也沒啥人排隊了,聽領台的說,我們是第三輪的客人,喔,生意可真是好呀。
sky-lark我們去過很多家,並沒有固定的地方,這家是第一次來,沒想到,點完餐後,第一道前菜竟然耽擱了半小時才送來,餐點還是半生不熟,已經餓到兩眼發昏得我們差點氣到馬上走人,後來想想今天是情人節耶,算了不跟他計較,不過,我們還是對服務員抱怨了餐點遲送的問題,並要求她們要立刻改善。
當天不知真是廚房太忙,還是這家店租貴不賺錢導致本身品質已經變質了,比起別家店,這家份量不足之外,我點的前菜內容與菜單上不符,主餐比別家難吃,淡而無味,當下令我十分襖惱提議來這家,真後悔沒去隔壁的『古拉爵』用餐,最後的結論是『下次再也不會來新店家樂福7樓的sky-lark吃了』。
晚餐過後他拿出了他準備的金莎巧克力送我,呵,當天我還是沒來得及準備情人節禮物,反倒是Brad事先準備了,嗯,算他有心喔。
由於服務生的延誤送餐,最後用完餐已經是11點了,等去櫃台結帳,才發現『何時我們變成最後一桌吃完了?!』想來令人覺得有點搞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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